中國小康網訊 記者袁帥 12月29日,以“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為主題的2023年第三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論壇暨首屆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發展論壇在湖北大冶舉行。此次論壇由《小康》雜志社、清華大學社科學院基層社會治理研究中心共同主辦,湖北省大冶市委、市政府承辦。會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連寧發表了題為《用好法治思維 完善基層社會治理》的主旨演講。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連寧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法治不僅是基層社會治理的根本保障,也是基層社會治理的應有之義??倳浽诙啻螆龊蠌娬{,我們的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的能力。 李連寧指出,基層社會治理要用好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維與政治思維、道德思維、經濟思維等思維方式不同。政治思維方式的核心是利與弊的權衡,道德思維方式的核心是善與惡的評價,經濟思維方式的核心是成本和效益的對比,而法治思維是在綜合運用政治、道德、經濟等多種思維方式的基礎上,通過立法,形成法律規范及其所體現的法律精神、法律原則,對相應的行為、主張、利益訴求和關系進行分析、判斷和處理,形成結論、決定的思想認識活動。 李連寧表示,法治是國家治理、利益博弈的最大公約數。在推進社會治理的時候,要運用好法治思維,不僅要要學習法治思想、法律理論、法律知識,更要抓住主體合法、權限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目的合法這五個要素,快捷有效地用好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和完善基層社會治理。 “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對我們國家機關、執法者來講是法無規定不可為,而對公民和法人來講是法無規定皆可為。這是在基層治理要把握的法律的界限?!崩钸B寧補充道。 編輯:劉彥華 |